竞赛规程
组织机构
认证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指导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田径协会 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 重庆市江津区总工会 重庆市江津区华信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重庆炫豹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元帅广场
比赛设项
(一)男子、女子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二)情侣组马拉松(13.14公里)
(三)迷你马拉松(5.2公里)
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每5公里点和折返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
1.抢跑、未在指定区域起跑等违反规则的行为;
2.不按所报项目赛段距离(如迷你跑半程),抄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3.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4.情侣组选手不能借助绳子等工具拖拽,也不能一人强行帮扶另一人向前奔跑,否则,赛事裁判根据情况有权终止情侣比赛资格。
5.关门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的;
6.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7.私自制作、涂改、遮挡号码布,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物品;
8.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号码布给他人者,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
11.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其它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保险
(一)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选手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负。
(二)参赛选手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形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三)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基本医务治疗,参赛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四)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组委会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3-67302960
商务合作电话:1774993192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7:00)
官方微信公众号:炫豹体育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组委会。